3月初,重庆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23年新能源汽车置换补贴促销活动。3月20日重庆市商务委再发通知:对正在实施的补贴政策进行优化调整,从3月20日起不再实行旧车置换,直接对消费者购买新乘用车(含新能源车和燃油车)给予补贴,最高3000元!
从3月20日起,不再实行旧车置换,直接对消费者购买新乘用车(含新能源车和燃油车)给予补贴,市级财政补贴总额、补贴标准及方式、申报渠道及程序不变,申报材料相应减少旧车置换方面的资料。
对自然人车主于2023年3月20日0时至2023年6月30日24时期间,在重庆市辖区内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了新乘用车(含新能源车和燃油车),并在重庆市辖区内依法履行纳税或申报义务、完善上户手续的。
自然人车主于2023年3月1日0时至2023年3月19日24时期间购车的,仍按《关于实施新能源汽车置换补贴的通知》(渝商务〔2023〕49号)规定执行,按照“先购先补”的原则予以支持,资金兑付完毕或政策期满即止。
裸车价10万元以下的:每辆给予1000元市级财政资金补贴。
裸车价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每辆给予3000元市级财政资金补贴(以现金形式发放到符合补贴条件的对象银行卡上)。
补贴资金规模3000万元,按照“先购先补”的原则予以支持,资金兑付完毕或政策期满即止。
符合补贴条件的对象,需于2023年3月1日0时至2023年7月31日24时期间,通过“重庆商务委”微信公众号的“车补申报”菜单进入重庆汽车消费补贴政策网上申报系统,清晰、完整、准确提交相关材料。申报材料
(一)上传购买新乘用车(含新能源车和燃油车)的自然人车主的有效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二)上传购买新乘用车(含新能源车和燃油车)的自然人车主有效银行卡账号面照片。
(三) 乘用车信息
1.2023年3月1日0时至2023年3月19日24时期间,购买新能源乘用车新车的自然人车主,需上传新乘用车信息和旧乘用车信息。
新乘用车信息包含:购买新能源乘用车新车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照片、购买新能源乘用车新车的《机动车行驶证》照片。
旧乘用车信息包含:旧乘用车是售卖转让时,则需提供《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照片、办理转让登记后的新《机动车行驶证》照片(对确因无法提供的,可提供原车旧《机动车行驶证》,需经公安机关系统核查办理转让登记属实)。旧乘用车是报废注销时,则需提供《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照片、《机动车注销证明书》照片;
2.2023年3月20日0时至2023年6月30日24时期间,购买新乘用车(含新能源车和燃油车)的自然人车主,需上传新乘用车信息。
新乘用车信息包含:购买新乘用车(含新能源车和燃油车)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照片、购买新乘用车(含新能源车和燃油车)的《机动车行驶证》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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