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2022年鼓励使用新能源汽车若干措施》发布之后,海口、万宁、五指山、白沙等市县接连出台了当地的促进汽车消费的措施。为了大家更方便了解具体政策,小编汇总了一下今年海南省各市县的相关购车补贴政策。
奖励内容只针对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在海南省购买并在省内注册登记的新能源新车。
①鼓励使用新能源货车
对在我省购买新能源载货营运汽车(含邮政快递及城市物流配送车辆)新车并在省内注册登记的,自车辆注册登记起一年内核算里程达3万公里后,按重型、中型、轻型及以下每辆车分别可申领3万元、2万元、1万元的运营服务补贴。
②鼓励使用新能源环卫车
新能源环卫车。对在我省购买新能源城市环卫车新车并在省内注册登记的,自车辆注册登记起一年内核算里程达1万公里后,每辆车可申领2万元的运营服务补贴。
③鼓励使用新能源旅游客车、班线客车
对在我省购买新能源旅游客车、班线客车新车并在省内注册登记的,自车辆注册登记起一年内核算里程达3万公里后,按大型、中型、小型及以下每辆车分别可申领2万元、1.5万元、0.8万元的运营服务补贴。
④鼓励个人及其他领域使用新能源汽车
在汽车使用环节,对在我省个人及其他领域购买新能源汽车新车并在省内注册登记的,在可提供核算充电量的情况下,自车辆注册登记起一年内充电量大于2000度(含)每辆可申领2000元充电费用补贴,小于2000度每辆可申领1500元充电费用补贴。
⑤鼓励淘汰老旧汽车
在我省购买新能源汽车新车并在我省注册登记后,报废其名下在我省注册登记的老旧汽车(首次注册登记时间在2016年12月31日之前,且2021年12月31日之前已登记在其名下),可申领8000元报废旧车节能减排综合奖励。每位申请人只能享受一次奖励。
⑥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试点项目
在2021-2022年试点期内,对巡游出租车、中重型卡车等重点应用领域示范应用项目给予奖励。其中,对投放换电车辆不低于100辆并实际以换电模式运营的巡游出租车项目,一次性给予200万元的奖励;对投放换电车辆不低于50辆并实际以换电模式运营的中重型卡车项目,一次性给予400万元的奖励。示范应用项目不超过10个,以申报项目综合评选结果为准。
点击查看→【海南省购车补贴申报】
奖励内容只针对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在海南省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能源汽车新车并在五指山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车辆管理所登记上牌的机动车所有人(个人和非个人用户,下同)。本奖励政策与《海南省2022年鼓励使用新能源汽车若干措施》同时享受。
①鼓励使用新能源货车
自车辆注册登记起一年内核算里程达3万公里后,按重型、中型、轻型及以下每辆车分别可申领6000元、4000元、2000元的运营服务补贴。
②鼓励使用新能源环卫车
自车辆注册登记起一年内核算里程达1万公里后,每辆车可申领6000元的运营服务补贴。
③鼓励使用新能源营运车辆
自车辆注册登记起一年内核算里程达3万公里后,按大型、中型、小型及以下每辆车分别可申领6000元、4000元、2000元的运营服务补贴。
④鼓励个人及其他领域使用新能源汽车
(含2021年12月购买并在2022年1月1日后完成初次登记上牌的车辆)。
购车价格在10万元以下的每辆奖励人民币5000元;
购车价格在10万元(含)~20万元(含)的每辆奖励8000元;
购车价格在20万元以上的每辆奖励10000元。
⑤鼓励淘汰老旧汽车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在我省购买新能源汽车新车并在我市注册登记后,报废其名下在我省注册登记的老旧汽车(首次注册登记时间在2016年12月31日之前,且2021年12月31日之前已登记在其名下),可申领4000元报废旧车节能减排综合奖励。每位申请人只能享受一次4000元的奖励。此项可与第四项同时申请。
⑥鼓励汽车销售企业或4S店推广销售新能源汽车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在五指山市新登记注册为独立法人且税收征管关系、统计关系均在五指山市的汽车销售企业或4S店,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额达到500万元(含)以上,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对在五指山市登记注册为独立法人的汽车销售企业或4S店,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每销售一辆新能源汽车新车并指导用户在五指山市上牌,给予企业奖励1000元/辆,全市奖励总额不超过5万元。
点击查看→【五指山市购车补贴申报】
对新能源货车、新能源环卫车、新能源营运车辆(含旅游客车、班线客车、微公交等)奖励总量不超过100辆;
对在五指山市个人及其他领域奖励总量不超过200辆;
对淘汰老旧汽车的奖励总量不超过100辆
2022年6月3日至2022年12月31日(以申报时间及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时间为准),凡是在参加万宁市政府汽车促销补贴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非营运汽车,且在万宁完成车辆注册登记(即俗称的“车辆上牌”),即可申报购车补贴,先报先得(同一时间申报,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时间较早的优先)。
①购置燃油车补贴标准
购车价格在10万元以下的每辆车补贴2000元;
在10万(含)以上,20万以下的每辆车补贴3000元;
在20万元(含)以上的每辆补贴4000元。
②购置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
购车价格在10万元以下的每辆车补贴3000元;
在10万(含)以上,20万以下的每辆车补贴4000元;
在20万元(含)以上的每辆补贴5000元。
点击查看→【万宁市购车补贴申报方式】
在2022年6月1日上午10:00至2022年10月31日,在文昌市注册登记且纳统的汽车销售企业购置汽车。在2022年10月31日前完成文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登记上牌的可享受本奖励政策。
注:
文昌市注册登记且纳统的汽车销售企业:文昌日之星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文昌市文城镇文昌大道与和平南路交叉路口
对购车发票金额为5万元-15万元(含)且通过审核前200名的车辆所有人,发放3000元的汽车消费奖励补贴(企业车主统一由企业法人银联云闪付账户领取)。
对购车发票金额为15万元以上且通过审核前80名的车辆所有人,发放5000元的汽车消费奖励补贴(企业车主统一由企业法人银联云闪付账户领取)。
点击查看→【文昌市购车补贴申报方式】
2022年6月18日至8月31日在琼海注册的汽车销售企业购车且在琼海市上牌的新能源汽车车主;即需要在琼海购买并上牌新能源汽车可享受此消费券补贴。
①直接购置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
购车价格在5万~10万元(含),补贴2500元(限380张优惠券);
在10万~20万元(含),补贴3500元(限380张优惠券);
在20万元(以上),优惠补贴6000元(限180张优惠券)。
②以旧换新方式购置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
新旧车主为同一人或同一企业每辆车补1000元(限150张优惠券);
对6万~10万元(含)和10万~20万元(含)的购车者,每车补1000元,开展抽奖环节,发放60张优惠券(各30张);
对20万元以上的购车者,每车补1500元,开展抽奖环节,发放20张优惠券。
到建行指定柜台办理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并通过审核后,建行将根据信息通过“建行生活”APP为车主发放对应补贴。
补贴内容针对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在屯昌县内购买并注册登记的新能源汽车新车。
①鼓励农村居民考取驾照并购买新能源汽车
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对屯昌县农村居民考取C1或C2驾驶证的,且在2022年12月31日前购买新能源汽车新车并在屯昌县内注册登记的,给予考试驾驶证费用补贴每人3000元。限额120人,按驾驶证注册和车辆注册登记时间先到先得。
②鼓励个人及其他领域购买新能源汽车
对个人及其他领域(不含营运货车、环卫车、旅游客车和班线客车)购买新能源汽车新车并在屯昌县内注册登记的,一次性给予充电费用补贴1000元。限额350辆,按注册登记时间先到先得。
③支持销售企业让利促销
鼓励在屯昌县注册新能源汽车销售企业,对年度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在2022年12月31日前新能源汽车销售额达到限上的销售企业,且销售车辆在屯昌县内注册登记的给予累进奖励,其中销售50辆以上给予6万元奖励,销售100辆以上的给予15万元奖励,达到150辆以上的给予25万元奖励。三个档次不重复奖励。
点击查看→【屯昌县购车补贴详情】
对在屯昌县个人及其他领域奖励总量不超过350辆;按注册登记时间先到先得。
对农村居民考取驾照并购买新能源汽车奖励总量不超过120人,按驾驶证注册和车辆注册登记时间先到先得。
自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并在2023年1月15日之前,在白沙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上牌的的机动车所有人(个人和非个人用户,下同)。新能源汽车主要包括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含增程式)和燃料电池汽车,车辆必须为初次登记车辆,并注册登记取得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
①对于省内县外户籍购车者:
购车价格在10万元以下的予以每辆车奖励2000元;
价格在10万元(含)至20万元(含)的每辆车奖励4000元;
价格在20万元以上的每辆车奖励6000元。
②对于本县户籍或在本县工作且缴纳社保满一年的购车者:
价格在10万元以下的每辆车奖励5000元;
价格在10万元(含)至20万元(含)的每辆车奖励8000元;
价格在20万元以上的每辆车奖励10000元。
③对符合奖励条件的汽车销售企业
每销售一辆新能源汽车新车可获奖励2000元,但总额不超过30万元。
点击查看→【白沙县购车补贴详情及申报方式】
此次奖励实行总量控制,共计300辆,其中省内县外户籍为100辆,本县户籍(或在本县工作且缴纳社保满1年)为200辆,先后顺序以当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清单为准。
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在本省购买(购买日期以发票为准),并在2023年1月15日之前完成在澄迈县初次注册登记且未超出奖励总量控制范围的新能源汽车新车适用本《措施》。
对单位或企业名义购买的新能源汽车,且在澄迈县完成初次注册登记上牌的,每辆车奖励3000元。
对县外户籍的个人购买的新能源汽车,且在澄迈县完成初次注册登记上牌的,每辆奖励3000元。
对澄迈县户籍或在澄迈县县工作且缴纳社保满一年的个人购买的新能源汽车,且在澄迈县完成初次注册登记上牌的,每辆奖励6000元。
点击查看→【澄迈县购车补贴申报要求及程序】
奖励总量不超过800辆(含)。具体按照购车对象申报新能源汽车上牌办结时间的先后排序进行奖励(以澄迈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车辆管理所出具的清单为准)。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在海南省省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能源汽车新车,并在保亭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初次登记上牌的新能源汽车所有人(使用财政性资金购买的新能源汽车不列入奖励范围,下同)可享受本政策。
①县外户籍的新能源汽车所有人,按照新能源汽车购车价格分档进行一次性充电费奖励:
价格在 10 万元以下的每辆车奖励3000 元;
价格在 10万元(含)至 20 万元(含)的每辆车奖励4000 元;
价格在 20万元以上的每辆车奖励5000 元。(购车价格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金额为准)
②保亭县户籍、在保亭县注册登记的非个人用户及申报之日在保亭县参加工作且社保连续缴费(五险)一年以上的新能源汽车所有人,按照新能源汽车购车价格分档进行一次性充电费奖励:
价格在 10 万元以下的每辆车奖励5000 元;
价格在 10 万元(含)至 20 万元(含)的每辆车奖励6000 元;
价格在 20 万元以上的每辆车奖励7000 元。
点击查看→【保亭县购车补贴申报方式】
2022年新能源汽车县级财政奖励总量不超过300辆(含),具体以新能源汽车所有人在保亭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上牌的办结时间(车辆登记证书打印时间)先后排序为准。
市县的奖励政策大多有数量或时间限制
有想买车的小伙伴可以
提前咨询一下当地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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