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时间:2023年3月21日—2023年6月30日
申领人条件:在活动时间内购买乘用车新车的个人消费者
奖励标准:对符合申领条件的个人消费者,给予金额不等的通用消费券奖励。
(一)对于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消费者,单车(不含税)发票金额在9万元(含)以上至20 万元(不含)的,每购买一台车最高奖励3000元;单车(不含税)发票金额在20万元(含)以上的,每购买一台车最高奖励3600元。
(二)对于购买传统燃油乘用车的消费者,单车(不含税)发票金额在9万元(含)以上至20 万元(不含)的,每购买一台车最高奖励1800元;单车(不含税)发票金额在20万元(含)以上的,每购买一台车最高奖励3000元。
(三)对本市自主品牌的新能源乘用车消费,鼓励湘江新区、各区县(市)另行制定奖励政策,可叠加奖励。
(四)鼓励参与活动的车辆销售企业加大力度对消费者让利。
执行平台:本次活动由中国银联湖南分公司云闪付平台提供技术支持。
相关事项:政府消费券资金规模3500万元,采用“先购车,后申请”的方式予以奖励,先到先得,资金兑付完毕或政策期满(6月30日)即止。
*具体奖励申请流程请关注“长沙商务”后续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