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1日-3月31日(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日期为准)。
2023年1月1日-3月31日期间,在济源辖区汽车销售企业(具体名单见附件)购买新乘用车(含新能源)的均可享受,1辆车只享受1次补贴,不可重复申报。
从济源辖区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乘用车(含新能源)、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并在济办理登记上牌手续的个人消费者。
以购车价格(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含税价)的5%给予补贴,具体计算补贴资金以前两位数字为准,后面数字均按0计算,最高不超过10000元/台。
(一)申请时间:1月9日开始受理申请。
(二)申报方法:符合申报条件的消费者携带以下资料: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发票联)原件、复印件;
3.车辆强制保险单(截屏打印);
4.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税务机关必须为济源,燃油车提供,新能源汽车不提供);
5.车辆行驶证原件、复印件(登记机关为济源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6.本人名下银行储蓄卡账号。
以上提交的六项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名称必须一致。
(三)发放时限:申报资料审核通过,整体活动结束后3个月内,由承办银行将补贴发放到个人预留银行账号。
本次资料申报初审工作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源市直属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源分行共同承担,按照申报日期要求,申报者可任选一家银行窗口递交资料。
申报地址1:邮储银行沁园路支行(沁园路中路38号凯旋城对面),联系电话:6930838。
申报地址2:济源市沁园中路5号农业银行(科技馆北邻),联系电话:6981082 / 6981105。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列入本次补贴范围:
1.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购买的新车。
2.同一台车在活动期间两次或两次以上进行交易的。
3.在活动开始前已经开具购车发票,在活动期间更换或重新开具购车发票的。
4.购买摩托车、三轮车、四轮低速电动汽车、农用车的。
(二)为满足政府财政资金审计等要求,需要收集、保存申请者提供的相关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交易时间、交易金额、购车发票、注册登记上牌证件等),以便进行检查与核实。
(三)如发生不可抗力或本活动承办单位无法继续该活动的情形,承办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经示范区管委会同意后对补贴规则进行变更或调整,相关变动或调整规则将以合适的方式及时通知。
(四)如汽车销售企业有借助这次汽车专项补贴谋取不正当利益,随意提高售卖价格,群众投诉欺诈等行为,取消活动资格,售出车辆补贴资金由该汽车企业负担。如申报行为出现存在提供虚假材料、不列入本次活动范围的事项等,承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与资格,追回已经取得的权益,联合相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
2023年1月7日
来源 | 济源示范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