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威海市商务局、威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威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威海市财政局联合发布《关于继续实施促进汽车、家电消费政策的通知》,继续实施促进汽车、家电消费政策,现就10月份威海汽车消费券申领及发放有关事项予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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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云闪付APP用户登录,APP定位到威海市。
第二步:在APP首页--“本地专区”--点击“汽车消费券”--选择“威海市”-点击“资料上传”,按照步骤要求上传消费券申请资料,注意选择自己购车类型及价格档位,对应选择上传入口。
第三步:审核通过后,发放相应档位的消费券。
1.购车用户身份证;
2.机动车行驶证;
3.车辆登记证书;
4.威海市汽车销售企业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日期需在活动时间内);
5.报废旧车购置新车的个人消费者还需提供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书。
6.申请人必须为车主本人,提交的身份证、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车辆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书等材料须姓名一致。
各区市、国家级开发区、南海新区要指导参与本次活动的乘用汽车零售企业按方案要求开展工作,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自行或者协助他人套取活动资源、参与作弊、开展虚假交易,不得违规操作、不得套取财政资金,确保活动真正让百姓得实惠、让商家得收益,实现政企优惠让利的叠加效应以及提振公众消费意愿、帮助企业正常经营、促进市场回暖和经济复苏的多重效果。
活动解释权归威海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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