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鹤壁不礼让行人的交通违法车辆被曝光

发布于 2022-06-15 15:46:15

为进一步倡导文明交通安全行为,增强驾驶人的斑马线前礼让行人意识,根据全市统一部署,我市有关部门在城区人流量较大的路口设置了抓拍监控设备,对不礼让行人的交通违法车辆,除了依法予以严厉处罚外,还将通过各类媒体进行曝光,引导市民自觉遵法守纪,养成文明驾驶习惯。

10辆不礼让行人的交通违法车辆

1.豫F26627小型客车:2022年5月12日8时7分,淇滨区兴鹤大街与淇滨大道交叉路口自南向北右转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

2.豫F29187小型客车:2022年5月14日9时26分,淇滨区兴鹤大街与淮河路交叉路口自北向南右转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

3.豫FYH369小型客车:2022年5月15日8时45分,淇滨区嵩山路与淇滨大道交叉路口自西向东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

4.豫FD0576小型客车:2022年5月15日8时59分,淇滨区嵩山路与黄河路交叉路口自西向东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

5.豫FD0530小型客车:2022年5月17日8时23分,淇滨区嵩山路与九州路交叉路口自东向西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

6.豫FJ3609小型客车:2022年5月18日8时1分,淇滨区兴鹤大街与淇滨大道交叉路口自南向北右转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

7.豫F25E10小型客车:2022年5月18日10时24分,淇滨区兴鹤大街与淇滨大道交叉路口自南向北右转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

8.豫F5L876小型客车:2022年5月24日8时6分,淇滨区兴鹤大街与淇滨大道交叉路口自南向北右转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

9.豫FT1072小型客车:2022年5月26日9时28分,淇滨区兴鹤大街与淮河路交叉路口自北向南右转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

10.豫FD07758小型新能源客车:2022年5月26日7时32分,淇滨区兴鹤大街与淮河路交叉路口自北向南右转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

以上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属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九项之规定,处以200元罚款、驾驶证记3分。

斑马线前是要礼让行人的。对于在斑马线前如何礼让行人,法律有明确规定: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不管有无行人都应减速行驶,也就是说驾驶员要制动减速;而当斑马线上有行人通过时,驾驶员须完全停下车来让行。交通文明,礼让为先。机动车在路口右转时,要养成“一停二看三通过”的好习惯,路口转弯通行时要密切注意车辆四周情况。同时,非机动车和行人在路口通行时,也要向四周观望,确保安全后再通行,切勿闯红灯、逆向骑行、闯机动车道。机动车和行人都要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争做文明交通的参与者、践行者,对于机动车不礼让行人的交通违法行为,市创城办、市创文办将联合有关部门持续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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