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30号下午17点05分交警大队马集中队民警巡逻至S336防胡陈寨红绿灯路段时发现前方驶来一辆东风牌大型专用校车,执勤民警将其拦下例行检查,经查询该车驾驶员简磊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
依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47条之规定,对驾驶员简磊作出3000元罚款驾驶证记9分处罚,对防胡镇幼儿园负责人江运霞使用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校车依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45条第一款之规定作出20000元的处罚。
淮滨交警再次提示:中小学校、幼儿园购买或者租用机动车专门用于接送中小学生、幼儿的,应当及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备案。接送中小学生、幼儿的校车必须是5座以上且安全技术状况符合国家标准的客车,并统一标识、标牌。校车驾驶人应当具备相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3年内任一记分周期没有记满12分记录,无致人伤亡的交通责任事故。家长也要多留个心眼啦,给孩子选择校车一定要多留意对方是不是合法机构,为了孩子的安全,坚决抵制黑车,抵制超员超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