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月酒驾不悔改,本月“升级”为醉驾!

发布于 2022-05-29 14:38:49

俗话说:吃一堑长一智。但偏偏有人拿交通法规当儿戏,屡错屡犯。亳州一男子上个月刚刚酒驾被查,本月就“升级”为醉驾。

5月21日零点40分左右,交警一大队汤王中队组织警力夜查酒驾,巡逻至上善名郡南门附近时,发现一辆白色轿车看见交警后突然加速。交警组织警力进行拦截,在汤王华府小区南门将车辆拦下。

酒驾醉驾

市交警一大队汤王中队中队长刘振

拦停车辆后,发现该车驾驶员浑身酒气,言语不清,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经抽血鉴定,驾驶员刘某血液酒精含量为144.8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经过进一步调查交警发现刘某上个月刚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四大队查获驾驶证还在暂扣期间。

酒驾醉驾

市交警一大队汤王中队中队长刘振

针对驾驶员刘某驾驶证被暂扣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将依法进行200元罚款,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针对刘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并且限制其五年之内不得重新申领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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