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发布最新文件!《东莞市机动车停车设施管理办法》6月1日起正式实施!
擅自违规设置地锁,最高罚5000元!
文件规定,未经合法程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设置地锁、地桩等障碍物或者搭建停车相关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
擅自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设置地锁、地桩等障碍物或者搭建停车相关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影响市容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理、拆除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可以对个人处100元以下罚款,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 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此外,擅自设置道路停车泊位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对个人处5000元罚款,对单位处2万元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村(社区)不得在这些地方设卡收费!文件提到,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可以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统筹指导下,采取自主组织或者对外发包的方式,实施物业管理模式加强村(社区)内停车管理,具体指导意见由市农业农村管理部门会同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共同制定。
但负责村(社区)停车管理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道路、国道、省道和农村公路上设卡、拦截车辆或者设置障碍影响道路通行。
路边停车位停放要求目前很多镇街都设置了道路停车泊位(路边停车位)。文件指出,路边停车位需要遵守以下规则:
1、在允许停放的时段停放车辆;2、按照道路顺行方向停放车辆;3、按照规定的车辆类型停放车辆;4、不得骑压停车方格线停放车辆。
“僵尸车”严禁乱停放!对“废弃机动车”作出定义,明确禁止将废弃的机动车停放在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或者广场、公共停车场等可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文件提到,违法停放废弃机动车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可以拖移至指定的地点停放。
停车新规6月1日起正式实施,各位车主注意了!小心被罚款!
图文来源|我们的东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