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深入推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日前,我市出台城市区文明交通专项整治提升实施方案。根据方案,洛阳将全面深入开展电动两轮车管理,电动三、四轮车整治,行人、非机动车违法整治,高架桥快速路整治,机动车不礼让行人整治等,推动文明交通高质量发展。
电动两轮车
6月底前,城市区电动两轮车挂牌率达到100%、头盔佩戴率达到100%,道路通行秩序和文明交通氛围显著提升。
建立电动两轮车带牌销售制度,对电动车销售行业开展暗访、检查,发现违规销售非标电动车、未实行带牌销售的,依法查处、整改。对销售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摩托车,未按规定出具机动车发票、合格证的,依法查处、整改。
建立考评机制,对交通路口定期考评,对企业、单位、社区的电动车挂牌率、头盔佩戴率、遵章守法率定期考评通报,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
电动三、四轮车
加强生产监管,对电动三、四轮车生产企业进行督导检查,对违规生产非标电动车企业,依法整改、查处、关停,并通报曝光。对无生产许可的企业,关停相关生产线,或科学引导企业转型,从源头禁止非标电动车流入市场。
行人、非机动车
重点整治行人闯红灯、横穿马路、翻越护栏、越过停止线等待信号灯;非机动车逆行、闯红灯、越线停车、占用机动车道,违规上高架、走快速路、下穿涵洞隧道等交通违法行为。
共享单车
加强共享单车行业管理,督促指导哈啰、青桔两家共享单车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及时补充规范共享电动自行车号牌和头盔,发现未配备号牌、头盔的共享单车,及时查扣、拖离。
此外,洛阳还将常态化开展文明交通专项整治提升,采取抽查、互查、暗访、观摩等措施,及时发现、督办、整改存在问题,确保在全年创建工作中问题不反弹、效果不减弱、成绩不下滑。
来源:洛报融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