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及减少事故发生的伤害,创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通行环境,警示交通参与者“自觉守法、文明出行”,现将因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终身禁驾的人员进行曝光,希望通过曝光少数人,警醒多数人,达到人人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的最终目的。
当事人:魏孝元,驾驶证号6204211970**4175,准驾车型:C1。2021年9月27日14时许,醉酒后驾驶小轿车,在靖远县靖五公路五合镇白茨林村路段,与行人相撞致人当场死亡,造成死亡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逃逸。
当事人:欧红海,驾驶证号6204211972**165X,准驾车型:B2。2021年10月19日19时15分许,驾驶轻型栏板货车,在国道247线(景昭线)151KM靖远县刘川镇南川村路段,与行人相撞致人当场死亡,造成死亡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逃逸。
以上两人因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身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同时也将按照我国刑法相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靖远县公安局交警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