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商务部、财政部等7部门联合印发《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明确了汽车以旧换新资金补贴政策。
各地方相关部门要按职责做好汽车以旧换新资金补贴工作,加强监督管理。
各地不得要求将报废汽车交售给指定企业,不得另行设定具有地域性、技术产品指向性的补贴目录或企业名单。
各地应设立汽车以旧换新电话咨询热线,及时回应公众诉求,接受社会监督。对发现存在利用不正当手段(包括伪造、变造相关材料虚假交易、串通他人提供虚假信息等)骗取补贴资金等违法行为的,各地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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